教师评职称的论著要求
在教师职称评审中,论著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评定标准。合格的职称评定需要满足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论著要求。本文章主要介绍教师评职称的论著要求。
一、数量要求
根据不同职称的评审要求,论著数量也有不同要求。如副教授评审要求不少于5篇,其中一作或通讯作者3篇以上,正高级评审要求不少于10篇,其中一作或通讯作者6篇以上。但不管哪种职称评审,都有要求论著数量的需求,需要教师在自己的学科领域内积极发表文章,增加论著数量。
二、质量要求
教师论著质量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
1. 论著的学术水平:论文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,反映作者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。
2. 论著的影响力:论文发表后应引起同行注意,具有一定的影响力。
3. 论著的独创性:作者论文的摘要、关键词、基本内容应为作者原创,不得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和文字表述。
4. 论著的正式发表:论文需要在公开期刊、学术报告集、大型学术会议上正式发表,被同行知晓。
三、发表时间
为了保障论著的质量,教师们不宜过快地发表论文,应当实现定时定量地发表,不断提高论新水平,一般每两年发表一至两篇论文,且根据评审要求保持连续性,以便评审委员会更好地评估教师的发展水平。
四、发表期刊
教师发表的论著,其发表期刊须是综合性期刊或知名学术期刊,对应的学科领域应得到市场社会的一定认可,并且被所在领域内的同行广泛引用,同时对职称评审的积极意识也要有所体现。
综上所述,教师们需要在职称评审前重视自己的论著发表情况,保障论著的数量和质量,增强自己评审的竞争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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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教师评职称的论著要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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