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出版业的图书分类采用的是香港书号法,该法规定根据图书的内容特点,将图书分为出版社出版的新书、再版书、复制品三种,并分别编号。其中新书分为学术图书和一般图书。

学术图书的香港书号由香港图书馆负责分配,以“Z”开头,分为系列号、“Z”加五位数字(类号)、“Z”加六位数字(藏书地理号)、“Z”加七位数字(标准编号)。一般图书的香港书号则由市场主导,在图书出版完成后向香港图书馆申请登记。
香港书号最多支持到2015年6月30日之前的出版物,之后的出版物需要分配ISBN号。
台湾的书籍分类采用国家图书馆台湾分馆的“国标图书分类法(GTT)”。该法以作者或主题为主线,分别采用字母、数字及符号结合的方式来编号。它共有两个层级,主类及细目分类号。
主类分类以字母表示(例如A代表哲学、心理学、宗教);细目分类以数字+符号来表示,每个细目分类可以包括若干个主类分类中类似的类目(例如131.5+表示一本“定位于心理或哲学”的书籍)。除了以上分类,还有一些用符号来表示的特殊分类。
GTT 分类法被广泛使用于台湾图书馆的藏书分类,同时,随着网络发展,该法也逐渐成为在线图书检索系统的检索工具之一。
书号是图书分类的必要条件,方便读者查找和借阅。香港和台湾采用的书号也有所不同,但各自内部都相对统一,便于管理和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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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称:港台书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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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港台书号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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