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的教育系统里,职称评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情。教师的职称评定是根据其教学、科研等综合素质,划分为副教授、教授等不同级别。从教师的角度来看,职称评定对于自己的事业发展和荣誉感都有很大的影响。而就在最近,有关于省级教材编写成员不能评职称的讨论引起了人们的关注。

其实早在2010年时,国务院就出台了一项规定:省级教材编写成员不得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。实施细则规定,教授及同等资格职称评审,省级教材编写组成员不得申报或列为评审专家;副教授及同等资格职称评审,省级教材编写组成员在单位申报人员中不得申报或担任评审专家。
其实这个规定主要是出于一些考虑而制定的。首先是因为省级教材编写成员的任务非常繁重,需要全力以赴地投入到编写工作中。如果他们再去参加职称评审,则会对编写工作产生影响。其次,教材编写人员的工作结果体现在最终的教材中,而评职称的工作结果体现在个人的学术背景上,两者的工作目标不同,评定职称似乎与教材编写的工作没有太大关系。
当然,有些人也不认同这种规定,认为教材编写成员和其他教师一样,也应该享有职称评定的权利。针对这一观点,有学者提出,可以通过逐步规范教材编写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来化解矛盾。
虽然这个规定存在争议,但事实上,它已经得到了实施。对于教材编写成员来说,他们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到编写工作中,同时却不能获得职称的荣誉感,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算是一种牺牲吧。
本文由汉枫学术首发,转载请注明出处!
文章名称:省级教材编写成员能评职称吗
文章地址:https://www.hanfengq.com/cbcs/jiaocai/20020.html
《省级教材编写成员能评职称吗》
上一篇:省级教材主编是否可查下一篇:省级统编教材是什么意思
相关阅读
推荐期刊
发表指导
出版出书